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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客户邀请函的须知
发布:lucy 发布时间:2017-07-11 19:14:00

各公司、各部门、各办公室:

为规范客户邀请函的办理流程,提高办理效率,经集团综合处整理,特发此须知,具体如下:

1、客户性质必须为非第一次入中国境内。客户须跟义乌商翔贸易有限公司有贸易往来(需水单、提单或报关单等贸易凭证);

2、业务员填写《邀请函确认单》,并由领导签字,按所需文件要求准备齐全所有资料。

3、费用标准1300/份,打款至商翔贸易账户并将财务开具的收据交综合处办理;若费用由自己公司承担,则由公司领导在《邀请函确认单》签字说明。

4、业务员将邀请函给客户后,在有效期内跟踪客户是否入境,并将反馈报到综合处。(反馈内容含入离境时间、住宿凭证、停留天数,是否有到别的城市;若未入境,具体说明原因)

5、《邀请函确认单》、收款收据及邀请函所需文件统一递交至综合处骆晓航处。

特此通知,望涉及人员按须知要求准备材料。


 

 

 

商翔集团有限公司

2017年7月11日